继承的定义
class 派生类:继承方式 基类{};
继承基类成员访问权限变化
基类的private成员在派生类是不可见的,指基类的私有成员继承到了派生类中,但是语法限制派生类和类外不能访问基类的protected成员不能被类外直接访问,但是可以被派生类访问class默认的继承方式是private,struct默认为继承方式是public一般使用的继承方式是public,private/protected继承只能在派生类中使用,扩展维护性不强
基类和派生类对象赋值转换
派生类对象可以赋值给基类的对象、基类的引用、基类的指针基类对象不能赋值给派生类对象基类指针可以通过强转类型赋值给派生类指针,基类指针指向派生类对象才是安全的
派生类的默认成员函数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必须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初始化基类的成员,如果基类没有默认构造函数,则派生类必须在构造函数初始化列表阶段显式调用派生类的拷贝构造函数必须调用基类的拷贝构造函数完成基类的拷贝初始化派生类operator=必须调用基类的operator=完成基类的复制派生类的析构函数会在被调用完成后自动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清理基类成员派生类对象初始化先调用基类构造函数再调用派生类构造函数派生类对象析构清理先调用派生类析构函数再调用基类析构函数
继承中的作用域
基类和派生类都有独立的作用域子类和父类有同名成员,子类成员将屏蔽父类对同名成员的直接访问,称为隐藏或重定义,在实际继承中最好不要定义同名成员
不能继承的类、友元、static成员
不能继承的类:构造函数私有化或使用final关键字修饰类友元关系不能继承,及基类友元不能访问子类私有和保护成员基类定义的static成员在整个继承体系中只有一个这样的成员
复杂继承
单继承
一个子类只有一个直接父类
多继承
一个子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直接父类
棱形继承
棱形继承有数据冗余和二义性问题,虚拟继承(class 子类名 : virtual public 父类名{})可以解决此问题
class A{
public:
int _a;
};
class B:virtual public A{
public:
int _b;
};
class C:virtual public A{
public:
int _c;
};
class D:public B, public C{
public:
int _d;
};
int main(){
D d;
d.B::_a = 1;
d.C::_a = 2;
d._b = 3;
d._c = 4;
d._d = 5;
return 0;
}
棱形继承实现
继承的特性
继承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使代码可以复用的最重要手段继承允许程序员在保持原有类特性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增加功能,产生新的类称为派生类继承呈现了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层次结构,体现了由简单到复杂的认知过程继承是类设计层次的复用
继承和组合
继承中每个派生类都是一个基类对象组合中如果B组合了A,每个B对象有一个A对象实际中尽量优先使用组合继承中通过生成派生类的复用称为“白箱复用”,在继承中基类内部细节对子类可见;继承在一定程度破坏了基类的封装,基类的改变对派生类有很大的影响,派生类和基类的依赖关系很强,耦合度高组合中通过组合对象的复用称为“黑箱复用”,在组合中,组合对象的内部细节不可见,组合类之间没有很强的依赖关系,耦合度低,而且组合保证了每个类的封装